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1
2.增資資金來源:擬採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配售擇一辦理。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於參仟萬股(含)內之額度。
4.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參億元股本(含)額度內。
6.發行價格:在符合「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相關規定下授權董事會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15%由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1)如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發行總額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
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圈購方式辦
理公開承銷。
(2)若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提撥發行總額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1)如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
優先認購權。
(2)若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辦理,發行總額75%-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持
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如有不足或放棄認購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購置機器設備等
一項或數項資金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募集與發行方案之最終發行股數、員工承購比例、發行價格及條件、
實際募集金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
關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定、基於營運評估、因資本市場狀況需要、或
為因應客觀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
(2)本次募集與發行方案擬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認股基準日、
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募集相關事宜。
(3)為配合本次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簽署一切有關國內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辦理一切相關事宜。
(4)本公司擬於參仟萬股數(含)內之額度,以擇一或二者搭配方式,辦理私募
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