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2/29
2.發生緣由: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矽創電子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
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三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暨九十二年度財務預測達成可行性之評估說明。
2.承諾於股票上市掛牌前,董事長不再兼任總經理,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之精神。
3.未來產品發展方向及競爭利基。
4.原董事長於公司申請上市前辭任之原因及其辭任對公司業務財務影響之評估。
5.經營及技術團隊之組成過程及其穩定性之評估。
(二)依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條規定, 貴公司應辦理股票集中保管。
(三)請確實檢視 貴公司於本公司第406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答詢內容之合理性
,並再洽請 貴公司之主辦證券承銷商補充評估或簽證會計師表示意見後,列表
函送本公司,俾辦理 貴我雙方簽訂之有價證券上市契約報請主管機關 鑒核之
後續事宜。
(四)請檢送僑外投資持股情形統計表一份。
(五)上開事項請辦妥後儘速送本公司,憑以續辦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承諾事項之執行情形
(1)本公司已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總經理聘任案由李盛
樞先生擔任,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五日起生效。
(2)本公司已依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條之規定辦理股票集中保管完成。
(3)其它應辦事項均已遵照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