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6月1日臺證上一
字第1001802559號及100年7月5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1823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
1.最近3年度及100年第1季業績變化合理性。
2.對新加坡電信子公司NCS銷貨集中之原因、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本公司於第527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