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30
2.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中華民國93年1月9日台證上字
第0930000624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預測年度:93年度
(2)財務預測(原編)編製日期:92年11月29日
(3)財務預測更新(正)日期:不適用
(4)財務預測達成全年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截至五月份之實際數(自結) 原編全年預測數 達成全年預測數%
營業收入 $2,550,162 $4,950,000 51.52%
營業利益 721,707 1,321,228 54.62%
稅前損益 724,612 1,365,548 53.06%
(5)財務預測達成同期預測數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截至五月份之實際數(自結) 原編同期預測數 達成同期預測數%
營業收入 $2,550,162 $2,027,778 125.76%
營業利益 721,707 544,651 132.51%
稅前損益 724,612 559,827 129.43%
(6)截至五月底止之實際數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逾百分之二十,而仍未更新財務預
測之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至五月底自結稅前利益實際數雖與預測數差異達百分
之二十以上,惟經評估編製財務預測所依據之關鍵因素或基本假設尚未發生重大
變動,且預計全年達成情形亦未達財務預測更新標準, 故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
(7)承銷商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8)會計師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9)其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