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6/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發放4元現金股利及1元之股票股利合計分配股利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九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269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1)除權除息基準日: 93年 6月23日
(2)現金股利發放日 :93年10月29日
(3)本次盈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二、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952,000股,並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5.28台財證一字第0930122685號函核准在案。
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擬如下:
(1)認股基準:93.06.23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93.06.19-93.06.23止
(3)繳款期間: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自93.06.28-93.07.02止
(4)現增代收股款機構:建華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00100100015788
(5)現金增資基準:93.07.05
(6)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不參與92年度之盈餘分配外,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
普通股相同。
三、股票簽證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信託部。
四、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証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或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
五、補正說明: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誤植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