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9/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配發金額為79,731,971元,以100年現金增資後股本計算,
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0.8元。
(2)公積配股金額為69,765,480元,以100年現金增資後股本計算,每壹
股配發股票股利0.7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7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0/10/18
5.最後過戶日:100/10/19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0/20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24
8.除權(息)基準日:100/10/24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9月27日金管證
發字第1000046413號函辦理。
(2)資本公積轉增資無償配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配
受之。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拼湊整股之
登記,或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拼湊不足壹整股時所遺股份由董事長
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購。
(3)現金股利發放日期擬授權董事長另訂之,發放時以匯款方式或以「禁止背書轉讓」
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由股東負
擔。
(4)嗣後如因實施庫藏股或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及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或除權息相關日期因故更改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5)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100年10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
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