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議盈餘分派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95872069元,總金額新台幣79,731,971元。
(2)擬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計6,976,548股(每仟股無償配發83.88806715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69,765,48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發員工紅利之現金總金額7,283,642元。
(2).配發董監酬勞之現金總金額3,237,195元。
(3).前兩項擬議配發金額與九十九年度費用估列數額相符。
(4).如嗣後因本公司已發行在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情形或庫藏股轉讓給員工
或辦理現金增資,致本公司配息權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者,授權董事
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現金股利分配金額,按配息(股)權利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
股數,調整股東配息(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