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廳
4.召集事由:召開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99年度查核報告書。
3.背書保證總額及資金貸與他人金額報告案。
4.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5.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案。
2.討論本公司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00年4月11日起至100年4月21日下午五
點止,受理股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寄
達或送達,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提案受理處所為本
公司(地址:台南市關廟區埤頭里保東路269號,電話:06-5950688),其他相關事宜將
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會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
議案討論。
1.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1.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
1.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辦理過戶方式: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19日起至100年6月17日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18日(星期一)
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過戶者,以100年4月18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