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壹仟萬元額度內。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改善財務結構及節省資金成本。
10.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5.簽證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
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劃項目,計劃項目所需資金總金額、預計資金運
用進度、預計完成日期及預計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
境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
(2)本次發行之國內轉換公司債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募集後發行,上述
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