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0/28
2.發生緣由: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九十二〉惠化字第1 8 4號
一、本公司以九十一年度盈餘新台幣四八、九五九、二九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四、八九五、九二九股,每股面額十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
年八月十八日台財證一字第0九二0一三七三二四號函公告生效及奉經濟部九十二
年十月二十三日經授商字第0九二0一二九五五六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四八、九五九、二九五股,每股面額十元,總額新台幣
四八九、五九二、九五0元整。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分為:
1、盈餘轉增資普通股四、八九五、九二九股,每股面額十元,總額新台幣四八、
九五九、二九0元整。
(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部。
(五)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博愛路五十
三號三樓),電話:(Ο二)二三八一六二八八。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四)開始發放,敬請各股東屆
時攜帶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並蓋
妥原留印鑑後(股東如為新開戶股東,請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前往洽領。
四、增資新股領取單將於發放日前送寄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通知者,請逕洽建
華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補發。
五、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