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光 重大訊息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

股票代號:6508 惠光
發布時間:2003-08-27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除息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2/08/27 2.發生緣由:每股分配股票股利1元及現金股利0.5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 現金股利每股0.5元及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8,959,290元,發行新股4,895,929股,每股 面額10元。發行新股案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台財證一 字第0九二0一三七三二四號函公告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惠光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各種農藥、肥料、環境衛生藥劑之製造合成、加工、分裝及買賣業務。 2﹒各種塗料、接著劑、高分子材料及建築材料之製造買賣業務。 3﹒各種塑膠、橡膠及安定劑之製造買賣。 4﹒各種化學品及酵素之製造買賣。 5﹒C805010塑膠皮、布、板、管材製造業。 6﹒C805020塑膠膜、袋製造業。 7﹒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8﹒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公司所在地:台南縣麻豆鎮苓子林十七之十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原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489,592,950元, 分為48,959,295股,每股面額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489,592,950元, 分為48,959,295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條件如下: 1﹒本次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8,959,290元,發行新股4,895,929股,每股面額10元, 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其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 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未能拼湊部份改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會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538,552,240元, 分為53,855,224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購買機器設備。 (十)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 並分函各股東。 三、股票停止過戶日期: 1﹒本公司董事會訂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一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 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一日起至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停止過戶。 2﹒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依前述股票停止過戶日期,務請於九十二年 九月十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或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認、配新股之權利。 四、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92年10月3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發放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