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4
2.發生緣由:補充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新增召集事由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
二、開會地點:台南縣麻豆鎮苓子林十七之十號三樓禮堂
三、議事主要內容:
(一) 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營業狀況。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決算書表冊。
3.訂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二) 承認事項:
1.民國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2.民國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 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廢止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
交易處理程序」案。
2.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討論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
4.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6.討論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1.決議配發現金股利0.5元,股票股利1元,合計分配股利1.5元。
2.擬自九十一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48,959,295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4,895,929股,每股面額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
無償配發100股,其配發未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未能拼湊部分
改以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
記者,務請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
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五
十三號三樓)辦理過戶登記。
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請逕向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
(O二) 二三八一六二八八 )洽詢。
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
股東,其股東常會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
股東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建華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開會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