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8/02
2.發生緣由:
99年07月25日煉製二廠因第二套重油加氫脫硫單元異常引發火災並排放黑煙,
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雲林環保局裁罰100萬元並命令停工,並於7/26至7/27
按日連續處罰各100萬元,總計300萬元罰款。
3.處理過程:
火災發生後工廠隨即停工,並依程序對外通報,同時進行火場隔離滅火救災,
火勢於7/27下午完全撲滅。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3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調查火災原因並擬訂改善對策,避免異常發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