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20
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0年度現金股利案業經100年0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8,000,000元(每股0.151515元)。
二、本公司100年06月13日本年度第二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0年07月4日為分派現金
股利基準日,並於100年07月19日起發放現金股利。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訂於100年07月19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寶來證券
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二.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