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21
2.公司名稱: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98年度現金股利案業經99年0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23,400,000元(每股0.5元)。
二、本公司99年06月24日本年度第二次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07月20日為分派現金
股利基準日,並於99年08月05日起發放現金股利。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訂於99年8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
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二.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角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