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1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0/04/2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3)私募股數:不超過8,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除私募股票
轉讓之限制,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外,其餘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若
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三年後,本公司擬將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
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擬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原於100年4月29日董事會通過之私募案,於100年6月17日股東會決議不通過。
原因:為快速增加營運據點及避免公司資金因虧損持續減少,勢必尋找合作夥伴
,透過增資增加資金以購買營運據點並同時引進經營團隊,公司一直在尋找合作
對象,最近已有二至三個單位有相當意願,但評估目前可能之對象引進後會成為
策略性投資人,依現行辦理私募法令規定另需證券承銷商出具評估意見,故希望
於合作對象確定後,再依照法令召開董事會及臨時股東會討論私募議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營運計畫進度延後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今日公告(本公司100年4月29日董事會通過之私募案,於100年6月17日股東會
決議不通過)之內容第(6)點私募價格誤植為暫訂每股新台幣10元,更正為暫訂
每股新台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