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嘉雄
(1)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董事長
(2)Acumen Electronics,Inc. 董事長
董事蕭春桂
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 總經理
董事李英珍
元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嘉雄、董事蕭春桂。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陳嘉雄: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 董事長
蕭春桂: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金橋工業區台聯大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迅德電器有限公司:變壓器、電源供應器等產品加工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