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9/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通過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配發股東現金紅利:76,988,339元(每股配發1.6元)
(3)通過本公司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通過本公司修訂「背書及保證作業辦法」案。
(5)通過本公司增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案。
(6)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董事會99/3/30擬議每股配發1.4元股利,經股東提議重新擬具盈餘分配
案,提高每股配發金額為1.6元。
(1)配發現金股利基準日,授權由董事會訂定,本次現金股利分配未滿一元
之畸零數額,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全權處理之。
(2)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
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