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嘉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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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08-24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林錦培副總經理、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 邱寶桂財務長、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聯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O.I.(B.V.I.) CO.,LTD.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EXCELLENCE OPTO.INC.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 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Reech Trading Ltd. 董事、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林錦培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邱寶桂財務長擔任本公司子公司Super Bright Investment Inc.法人董事代表人 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所有出席董事一致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張端禎副總經理、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葉佳鑫協理、廖素蘭協理、何華銓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昉鈺董事長兼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張端禎副總經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林謀河董事長特別助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葉佳鑫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廖素蘭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何華銓協理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協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同富裕工業園第15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光電元器件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