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黃昉鈺
董事:鼎鈞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鈺欣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宏誠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寶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鴻達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施敏雄
獨立董事:邱靖博
獨立董事:賴坤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00年5月25日股東常會出席總股數102,011,828股,
出席率為79.14%,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黃昉鈺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龍華鎮
同富裕工業園第15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經營光纖半導體
元器件專用材料
新型電子元器件
光電元器件
指示器燈組
聖誕燈組及相關產品的研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孫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