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7/14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 50股,計新台幣 136,160,750元。
(二)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3,500元,計新台幣 953,125,25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票股利:每仟股配發 49.97449股,計新台幣 136,160,750元。
(二)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3,498.21442元,計新台幣 953,125,250元。
4.變更原因:
本公司因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致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產生異動,
故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之發放比率隨之調整。
5.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於除權息基準日前,因本公司國內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
以致本年股東配股配息比率發生變動,已通過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比率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