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28
2.發生緣由:﹝1﹞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第十八條
規定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3)證櫃上字第19492號函辦理,說明
本公司自行結算截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務達成情形。
﹝2﹞營業收入為902,263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1,014,480仟元之89%,
較去年同期770,012仟元成長17.17%。
﹝3﹞營業淨利為191,525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 163,501仟元之117.13%,
較去年同期 99,215仟元成長93.04%。
﹝4﹞稅前損益為169,174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 158,163仟元之107%,
較去年同期 87,185仟元成長94.04%。
﹝5﹞每股淨值為23.57元,較去年同期20.97元成長12.39%。
﹝6﹞稅前EPS為3.36元,較去年同期1.82元成長84.61%。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稅前淨利雖超過更
新後預測數,在基本假設無重大變動之情況下,基於穩健保守原則,依據會計師與
承銷商如下之評估意見,目前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
(2)會計師之評估意見: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魏興海及吳傳銓會計師複核佳邦科
技民國九十三年度更新後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仍屬有效聲明書及相關資料,並未發現
有不合理之處,因此本會計師認為佳邦科技尚不擬更新民國九十三年度更新後財務
預測。
(3)承銷商之評估意見:該公司截至93年12月底稅前淨利實際數相較同期預算數達成
106.96%,其未超前達20%,且差異金額未達三千萬元,該公司截至目前之基本假設不致
與財務預測數發生重大變動,故評估該公司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