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30
2.發生緣由:﹝1﹞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第十八條
規定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3)證櫃上字第19492號函辦理,說明
本公司自行結算截至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財務達成情形。
﹝2﹞營業收入為398,688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435,188仟元之92%,達更新後全年預測數
1,014,480仟元之39%,較去年同期319,176仟元成長24.9%。
﹝3﹞營業淨利為82,699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70,349仟元之118%,達更新後全年預測數
164,902仟元之50%,較去年同期26,299仟元成長214%。
﹝4﹞稅前損益為85,731仟元達更新後預測數66,311仟元之129%,達更新後全年預測數
158,163仟元之54%,較去年同期24,819仟元成長245%。
﹝5﹞稅前EPS為1.78元,較去年同期0.52元成長242%
﹝6﹞每股淨值為23.03元,較去年同期19.73元成長16.73%。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前二季稅前淨利自結實際數較更新後預測數
超前19,431仟元異達29%,但預期未來將面臨同業間價格競爭等不確定因素,基於穩健
保守原則,依據會計師與承銷商如下之評估意見,不予更新財務預測。
(2)會計師之評估意見:(一)佳邦科技依目前營運狀況及重新評估民國九十三年第三至四
季之營收及獲利情形後,預估民國九十三年度之預計稅前淨利將較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
十六日編製之更新後財務預測為高,惟因重新評估後之稅前淨利與原公佈之更新後財務
預測稅前淨利雖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但金額之差異未達新台幣三仟萬元,故尚未達更新
財務預測之標準,因此本會計師認為佳邦科技尚不擬更新民國九十三年度更新後財務預
測,與「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尚無
不符。
(二)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第十五條之規定,佳邦科技應隨
時評估敏感度大之基本假設變動對財務預測結果之影響,如預計稅前淨利金額變動達百
分之二十以上且影響金額達三仟萬元及實收資本額千分之五者,應依規定公告申報再次
更新後財務預測,併此說明。
(3)承銷商之評估意見:該公司截至93年度第二季稅前淨利實際數相較同期預算數雖業已
達成129%,惟衡酌該公司接單情形、產業發展狀況及特性觀之,在考量未來整體產業競
爭不確定因素下,截至目前其基本假設不致與財務預測數發生重大變動。且該公司稅前
淨利實際數較財務預測數超前未達3,000萬元,仍未達更新財務預測之標準。故綜上評
估該公司目前尚無須更新財務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