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勝雄 董事長
金寶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沈軾榮 董事
魏啟林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及本公司之
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許勝雄 董事長
金寶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沈軾榮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勝雄董事長:仁寶數碼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董事長
沈軾榮董事: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仁寶數碼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市出口加工區第二大道
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仁寶數碼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研發、生產筆記本電腦、PDA掌上電腦、液晶類數位電視機、液晶類平板電視機、投
影儀、數位視頻音頻資料讀寫設備、光機引擎(Optical Engine)、安定器(Ballast)
及光學類儀器、液晶背光板、液晶模組、液晶平板型顯示器、手機、數碼產品、高檔
伺服器、網卡、數據機、集線器、網路交換機、Wireless AP、車用電子產品及其他
網路通訊等資訊產品及相關零配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消費性電子產品、網路通訊產品及影像產品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