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1/14
2.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條第一項各款不宜上櫃規定之
具體認定標準中規定獨立董事席次不得低於二席,故補選獨立董
事一席,另對櫃檯買賣中心承諾另選任監察人一席
3.因應措施:公司於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經會議
投票結果,由身份證字號N203583868許淑華小姐當選本公司獨立
董事,及身份證字號F103921351林時梁先生當選本公司監察人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獨立董事暨監察人任期至94年6月20日
止,並於股東臨時會結束後,立即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