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15
2.公司名稱:台灣表面黏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9年7月30日臺證上字第0990022080號
函辦理。
一、本公司初次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後:
(1)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持股之處分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2)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之持股應不得低於50%,爾後倘對其降低持股比例至50%
以下應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
二、本公司截至100年第2季為止,未有處分或降低對重要子公司峻凌國際持股
比例至50%以下之情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