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7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1,844,423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18,444,2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0元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拼湊不足一股或放棄拼湊之股份一律按面額折
付現金至新臺幣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請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配息
基準日及辦理現金及股票股利分派之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或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
依發行及認股辦法轉換者,致影響本公司分配股票及現金股利基準日之流通在外股
份數量,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