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9/0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6,219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9/10~93/11/09
6.預定買回之數量:1,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7~12元,惟若買回期間內,本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09/09董事會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內容摘要
目的為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轉讓予員工,轉讓期間為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日
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
並得加計資金成本(依郵匯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計算依據),為轉讓價格,惟
該平均價格不得低於本轉讓辦法董事會通過當日收盤價格。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1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
流動資產之21.7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
不影響本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勤業眾信陳慧銘會計師)
內容摘要
名鐘公司董事會本次所訂買回區間價格7元至12元,尚落在規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上限
暨下限範圍中。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及速動比率、流動
比率略微下降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並
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