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28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盈餘22,073,850股(含
員工紅利2,338,950元),及資本公積19,734,9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票4,180,875
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1,808,75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2年7月21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2685號函核准在案,本增資案由原股東按除權基
準日股東名簿所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500元。
(2)除權除息暨增資基準日: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最後過戶日: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