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04
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二年四月四日董事會
決議召開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
二、開會地點:台北縣板橋市四川路二段十六巷五號十樓(天元寶宮)
三、會議內容:
(一) 報告事項:1‧九十一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度決
算表冊報告
(二) 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2‧承認九十一
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 討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盈餘、資本公積、員工分紅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辦法﹂案 4.修訂﹁資金
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5.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6.解除董事之競業
禁止規定案 7.討論本公司股票上櫃公開承銷之股票徵提案。
(四)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九十二年四月四日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
(一) 本公司擬提撥九十一年度可分配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二二,○七三,八五○
元,其中盈餘轉增資新台幣一九,七三四,九○○元﹙發行新股一,九七三,四九
○股﹚,員工紅利轉增資二,三三八,九五○元﹙發行新股二三三,八九五股﹚;
另提撥資本公積轉增資一九,七三四,九○○元﹙發行新股一,九七三,四九○股
﹚,合計提撥新台幣四一,八○八,七五○元,發行新股四、一八○、八七五股。
每股面額一○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一○○股
﹙盈餘轉增資五○股,資本公積轉增資五○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整股向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登記,放棄拼
湊或拼湊仍不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股東會通過,俟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分配之。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二) 本公司擬分配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一九,七三四,九○○元,按配息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每仟股分配新台幣五○○元,俟提報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
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
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轉讓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九
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寄
達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
六、開會通知書與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洽詢補發(電話:O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
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五日前依規
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四川路二段十六巷一號八樓)。
八、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