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1/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陳加南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加南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台燿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兼董事長。
台燿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法人董事兼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台燿科技(常熟):江蘇省常熟市東南開發區東南大道88號。
台燿科技(中山):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開發區沿江大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銅箔基板及纖維樹脂片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生效日期:10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