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2/14
2.契約相對人: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現持有系微2,382,000股,占其實收資本額
10.09%,依91.12.23董事會決議對系微之持股比例增至15%,今擬於20~30元之
區間內購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詳8.具體目的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系微擁有優質的技術人才及軟體開發技術,可強
化倍微在電子零組件方面Design-in的能力,提升倍微在行銷通路之競爭優勢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日期9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