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19
2.公司名稱: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本公司若有發放現
金股利,依相關法令規定需等幅降低認股價格。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配息基準日為99年7月18日,認購價格調整如下:
(1)本公司93年3月5日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存續期間已於99年3月4日到期。
(2)本公司93年8月27日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由新台幣31.8元調整為
新台幣29.8元整。
(3)本公司94年8月24日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每股認股價格由新台幣29.5元調整為
新台幣27.5元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自99年7月18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