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債務人為大騰電子企業(股)
公司
2.事實發生日:94/01/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大騰公司因滯欠本公司貨款,其簽發93/12/31到期之本票乙紙
,嗣經本公司屆期提示,詎遭退票,該公司迄今仍不給付,為保障本公司權利,促其償
還貨款,故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聲請。
4.處理過程:已向台灣板橋地方法院遞送聲請狀。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9,855,753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全數提列呆帳損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