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2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7,135,66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1,356,6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依截至民國100年3月1日止之已發行股數扣除庫藏股後為142,713,11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
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壹股之
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資本公積分派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二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或其他股份變更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
配股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 本次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主管機關審核視必要變更時,擬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案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暨發行新
股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