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1,1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1,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45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66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1,11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暫訂每仟股得認購58.333811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大陸廠。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係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另訂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繳款等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認購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會議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惟因本公
司於認股基準日前若有前次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或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
行轉換成普通股、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註銷,致本公司認股基準日之
流通在外股數有所增(減)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按
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其認購比率。
(3)若本公司於本案件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決議認股基準日之會議當日,依據「承
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計算之發
行價格低於原暫定發行價格,則本公司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屆時若因市
場價格變動導致募得資金增加,本公司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
(4)本次增資案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相關法令規
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