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9/04/2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92/11/07
3.變動原因:本公司考量原預計取得土地產權複雜,因應業務快速成長需求,為爭取時效
,本公司改於高雄大發工業區內租賃臨時廠房,並進行租賃改良及裝修,陸續動支
75,859仟元。經審慎評估後,基於營運保守穩健原則,並使資金之運用更有效率,以保
障股東最大權益,將增購廠房計劃,變更資金運用計畫項目為償還銀行借款208,750仟元
及充實營運資金15,391仟元,以減少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計畫變更前:
興建廠房 350,000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 400,000仟元
合計 750,000仟元
(2)計畫變更後:
興建廠房 75,859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 400,000仟元
償還銀行借款 208,750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 15,391仟元
合計 700,000仟元
5.預計執行進度:變更後計畫預計於99年第二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99年第二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本次計劃變更後,旋即於99年第二季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充
實營運資金,除了可立即改善財務結構外,預計99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1,534仟元,另
自100年度起可節省利息支出3,069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1)計畫變更前:因應業務快速成長之需求,避免未來廠房不敷使用之窘境,以及基於
公司未來發展之長期規劃考量,購買土地擴建廠房,供新增機器設備安置使用。
(2)計畫變更後:預計99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1,534仟元,另自100年度起可節省利息支
出3,069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後計畫,係將原計畫用於增購廠房224,141仟元
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08,750仟元及充實營運資金15,391仟元,除可減少利息支出,提昇
獲利能力外,並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之助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1)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合理性
台郡公司92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原計劃-增購廠房350,000仟元(其
中50,000仟元擬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及購置機器設備400,000仟元(其中100,000
仟元擬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係因應業務快速成長之需求,避免未來廠房不敷
使用之窘境,以及購置高階細線路產品之生產線,朝利基型及高附加價值之產品發展。
由於原預計取得土地產權複雜,惟因應業務快速成長需求,為爭取時效,台郡公司改於
高雄大發工業區內租賃臨時廠房,並進行租賃改良及裝修,陸續動支75,859仟元。期間
台郡公司雖仍積極尋覓大發工業區內鄰近土地,均因交易價格洽商未果而作罷,導致增
購廠房之執行進度較原預計進度落後。台郡公司經審慎評估後,基於公司營運保守穩健
原則,並使資金之運用更有效率,以保障股東最大權益,本次擬變更原增購廠房計劃
274,141仟元,其中50,000仟元原擬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部份不再執行,餘
224,141仟元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08,750仟元及充實營運資金15,391仟元,以減少利息支
出,改善財務結構。
整體而言,台郡公司基於股東利益之最大考量,並強化長期資金之財務結構,以降低營
運風險,提升該公司產業競爭力,將原計畫作適度變更,尚屬合理及必要。
(2)變更後預計效益及進度達成可行性
台郡公司預計變更後新計劃於99年第二季償還銀行借款208,750仟元及充實營運資金
15,391仟元,預計99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1,534仟元,自100年度起每年可節省利息支
出3,069仟元;另經檢視台郡公司99年3月31經會計師核閱之資產負債表及借款合約,
其各項預計償還之借款債務確屬存在,且並無不得提前償還之限制條款,故台郡公司
預計效益及資金運用之進度尚屬合理。
(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台郡公司本次變更計畫並未對外募集資金,故無股權稀釋之虞,而本次變更後計畫,
係將原計畫用於增購廠房尚未動支之224,141仟元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08,750仟元及充
實營運資金15,391仟元,除可減少利息支出,提升獲利能力外,並可強化公司財務結
構,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之助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