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1/08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九十三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變更發行價格。
3.因應措施:經93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為93年12月17日,並依公司
法規定自93年12月13日至93年12月17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日;原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31元,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620,000,000元,經參考最近市場價格變化情形,擬調整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1元,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420,000,000元,其餘發
行條件不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