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普通股現金股利:總計新台幣6,106,309元。每股配發0.14元。
(2)普通股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54,956,782元。每仟股配發126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現金紅利:總計新台幣693,775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601,658元。
(2)員工股票紅利:總計新台幣6,243,980元,佔本次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10.2%。
(3)擬配發之員工股票紅利依本公司93年12月份平均收盤股價15.59計算之值佔本期稅後
純益之比例為9.67%。
(4)擬配發之員工股票紅利依本公司93年12月份平均收盤股價15.59計算之值佔累積可
分配盈餘之比例為6.82%。
(5)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新台幣2.089元。
(6)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及除權基準日辦理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