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土昶 重大訊息 - 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票代號:6265 方土昶
發布時間:2010-03-30
主旨: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新店市中興路三段3號4樓(前瞻管理學院) 4.召集事由:依據公司法之相關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一、報告事項 (1)98年度營運情形報告 (2)監察人審查9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情形報告 (5)本公司98年股東會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情形報告 (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1)承認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九十八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5)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6)討論背書保證辦法修訂案 (7)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討論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討論購買董事、監察人責任保險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他相關議案及如有符合規定之股東提案議案,預 計於股東會召開前四十日(99/5/7)前補充公告。 二、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4月19日起至99年6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99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00分前 (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市重慶 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 四 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及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99年股東常會之議案及受理 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欲提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股東請於99年4月9日起 至99年4月21日止親臨或掛號郵寄(現場或掛號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達者為限)送達 本公司(23144台北縣新店市寶中路92號10樓,電話:02-29161997)。 2.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股東所提議案超過一項者。 (5)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 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列明股東戶號、姓 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查詢。惟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之股東會召集通知,依證交法 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以本公告為之。 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八天前依規定將相 關資料送達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