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2/09
2.公司名稱: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99年02月09日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二)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585971號
函核准之程序。
6.因應措施:
(一)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99年3月18日。
(二)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前九個營業日起停止集保帳戶領回。
(三)本次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之權利義務均相同。
(四)辦理實體股票繳回機構:
1.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機構電話:(02)2181-19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自股票全面無實體轉換日起,原證券交易市場買賣之實體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
之標的。
(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章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