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土昶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股票代號:6265 方土昶
發布時間:2004-08-30
主旨:公告本公司93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 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 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 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176,036仟元及152,811仟元暨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 半年度之投資淨益分別計5,041仟元及19,608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 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及有關投資淨益,係依據被 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 所調整時,對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可能影 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方土昶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 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