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30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起始日期更正。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
二項規定,本可轉換公司債(方昶一)因普通股股本發生變動(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已發
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23.6*40,500,000)+(0*4,245,000)〕/〔40,500,000+4,2
45,000〕】=21.4,故自民國93年08月23日起轉換價格調整為新台幣2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