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28
2.發生緣由:SARS疫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3.因應措施:
1.即日起禁止公司人員進入WHO公佈之疫區,改以其他方式進行公務聯繫。外派大陸人員
暫停實施返鄉述職,改由電話報告即可。若因一定必要而因公出差至疫區人員,返台時
要求自行居家隔離10天。
2.即日起所有訪客及員工將實施每日測量體溫措施,若一經發現同仁體溫超過38度時,
要求立即就醫,待取得醫院之診斷證明後,方可返回工作崗位上班。上述因SARS產生之
假勤,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3.公司實施全面消毒,環境保持空氣流通,並要求員工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4.員工每人每日發一粒綜合維他命,以提高員工之免疫力。
5.要求公司同仁應避免到大型公共場所﹑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戴口罩且取消出國旅遊。
6.本公司設有SARS防疫緊急應變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