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3
2.公司名稱:德士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5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27336號函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青島德士通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德士通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孫
公司)之資金貸與金額,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93)基
祕字第167號函規定,將應收帳款重分類至屬資金融通性質之其他應收帳款而來。因青
島德士通公司營運未達預計目標及公司未來整體營運佈局考量,業經99年1月7日本公
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予以辦理清算註銷登記(截至目前為止清算程序尚未完成),因此
致本公司對青島德士通公司之業務往來金額逐漸減少,以致其他應收款金額超過業務
往來金額。本公司已訂定改善計畫,並將相關改善計畫送各監察人。截至99年6月23日
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超限均已依改善計畫改善完成,已無超限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