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28
2.公司名稱:德士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年5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27336號函之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對青島德士通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德士通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
孫公司)之資金貸與金額,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93)基
祕字第167號函規定,將應收帳款重分類至屬資金融通性質之其他應收帳款而來,截至98
年12月31日及99年3月31日止相關資金貸與金額分別為2,560仟元及3,046仟元。
(2)因青島德士通公司營運未達預計目標及公司未來整體營運佈局考量,業經99年1月7日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予以辦理清算註銷登記(截至目前為止清算程序尚未完成),
因此致本公司對青島德士通公司之業務往來金額逐漸減少,以致其他應收款金額超過業
務往來金額。
(3)改善計畫:為提高青島德士通公司淨值並改善其財務結構,擬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放棄
對青島德士通公司截至99年第一季止之應收帳款美金39仟元(約新台幣1,215仟元)及超
過正常授信期間一定期間之應收帳款而轉列為其他應收款而視為資金貸與金額美金95仟
元(約新台幣3,046仟元),合計共美金134仟元(約新台幣4,261仟元)。因青島德士通
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前述調整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