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30
2.公司名稱:百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前董事長楊祥傳訴訟案件後續
a)97年1月16日檢察官起訴董事長楊祥傳、周英君、魏文誠涉犯刑法第215、216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證券交易 法第20條第2款、第171條第1項第1-2款等,
經板橋法院法官判決一審楊祥傳,周英君,魏文誠等人均無罪。
b)三人二審判決證券交易法部分無罪,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處以有期徒刑一年,
獲減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並得易科罰金。
c)考量訴訟案件耗神費時,並不想浪費司法資源在本案持續訴訟,三人皆已繳交
罰金結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