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0/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3,214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10/27-93/12/24
6.預定買回之數量:2,2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25.0元以下15.0元以上(惟如買回期間,公司股價若低於買回
區間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93/10/26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依本辦法之規定
,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多次轉讓予員工.庫藏股每股轉讓價格為實際
買回之平均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換辦
法訂定當日之收盤價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
加,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計劃,業經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不致影響公司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公司證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進股份轉讓予員工, 其決議買回股
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
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