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
工作包含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
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對長期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評價所認列之投資損失
分別為10,073仟元及7,500仟元,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
價而得,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其相關長期股權
投資餘額分別為129,220仟元及105,698仟元。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矽格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依據之財務報表
如經會計師查核後可能對長期股權投資之認列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