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對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度及九十二年度第一
季財務報表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
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允當表達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所認
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5,515仟元及3,750仟元,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相
關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130,916仟元及109,448仟元。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
,矽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所揭露有關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被
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依本會計師之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若能取得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須做適當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而須做修正之情事。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